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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解答:什么是房屋产权分割?

发表时间:2024-04-12 02:39作者:李迈律师

生活中,关于夫妻离婚对按揭房的分割情况是比较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时房产要作何分割呢,今天李迈律师团队专业房产纠纷律师跟大家聊一下房产分割。

房屋产权分割是指将一个完整的房屋产权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规则划分成若干份,每一份都具有独立的产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房产类型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通过诉讼进行分割。这些房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借名买的房:即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证上可能登记在名义购买人名下,但实际出资人并未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2、以子女名义买的房:即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房屋,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证上可能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未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3、商品房无产权证:即购买的商品房没有取得产权证,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购买人。

4、买的二手房未过户:即购买的二手房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购买人。

5、自建房未审批:即自建房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得到法律认可。

6、受赠、继承未过户:即通过受赠或继承方式获得的房产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赠人或继承人。

7、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即购买的房改房没有取得产权证,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购买人。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即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使用人。

以上这些房产类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无法通过诉讼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房子有贷款仍未还完,可以签夫妻财产协议将房子分割归一方所有吗?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的,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是这种约定的话,并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房屋如果有贷款的约定方式,是可以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其中一方或者是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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